SJ 20667-1998 舰载火控雷达战术性能试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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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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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24-7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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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J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,FL1258 SJ 20667-1998,舰载火控雷达,战术性能试验方法,The testing methods of tactical performance,for Shipborne fire-conctrol radars,1998 - 03J1 发布1998 - 05 - 01 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,目 次,1范围 (1),2引用文件.. (1),3定义 (1),4 一般要求.. (1),5详细要求.. (3),方法101海上和空中目标最大发现距离试验方法 (3),方法102海上和空中目标最大跟踪距离试验方法 (4),方法103最小跟踪距离试验方法.. (5),方法104跟踪精度试验方法 (5),方法105目标分辨カ试验方法. (7),方法106最大跟踪速度和加速度试验方法 (9),方法107反应时间试验方法. (10),方法108最小跟踪速度试验方法 (11),方法109抗干扰试验方法 (12),方法110截获跟踪能力试验方法 (12),方法111光电分系统作用距离试验方法 (13),方法112光电分系统精度试验方法. (15)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,舰载火控雷达战术性能试验方法 SJ 20667-1998,Tte testing methods of tactical performance,for Shipbome fire-conctrol radars,1范围,1.1 主题内容,本标准规定了舰载火控雷达(以下简称雷达)的战术性能试验(以下简称试验)方法,1.2 适用范围,本标准适用于雷达陆上或海上战术性能试验及其测试,2 引用文件,GB 3784 一 83,GJB 403 — 87,GJB 428 — 88,GJB 739 — 90,雷达名词术语,舰载雷达通用技术条件,舰炮跟踪雷达设计定型试验规程,未制导雷达抗有源干扰陆上试验规程,3 定义,本标准的术语,均按GB 3784和GJB 403.2规定,4 一般要求,4.1 雷达应具备的条件,4.1.1 雷达应达到产品规范规定的整机技术指标,整机稳定工作,4.1.2 雷达成套性应符合产品规范规定,4.1.3 雷达应与试验部门的数据录取设备正常接口,4.2 试验文件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8 - 03-11发布1998 - 05 - 01 实施,下载,SJ 20667—1998,承制方应在雷达试验前2~3个月,向试验部门提供下列试验文件:,a.随机技术文件;,b.主要技术参数测试报告;,c.环境试验报告;,d.可靠性试验报告;,e.已批准的试验大纲;,f.合格证;,g.履历书(定型时用);,h.其它,4.3 试验仪器仪表,4.3.I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符合本标准及产品规范规定,4.3.2 试验用仪器仪表一般由承制方提供,其精度不低于被测技术参数允许误差的三分之,一,并具有计量部门提供的合格证和有效期证明,4.4 试验场地及环境条件,4.4.1 雷达试验应在试验大纲规定的试验场地进行,4.4.2 雷达试验场地应接近平坦、开阔,周围(特别是雷达测试方向和作用距离范围内),应尽量避开高山、大型建筑物、大功率电台及高压线等,4.4.3 除另有规定外,试验和检测均应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。试验的标准大气条,件见GJB 403.1的第4章规定,4.4.4 试验期间,电磁干扰应小于雷达产品规范规定值,4.5 雷达的架设、调试和移交,4.5.1 雷达应按使用说明书和试验大纲要求,在指定位置和高度架设,4.5.2 雷达整架调整、校准正常后,承制方应向试验部门(通常为试验鉴定小组)移交雷,达。试验部门应按产品规范对雷达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测试,测试合格方可参加试验,4.6 雷达维护、技术状态保证及试验记录,4.6.1 承制方应提供雷达的预防性维护规则。经试验部门认可后,指派专人按预防性维护,规则对雷达实施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和参数检查,4.6.2 雷达移交后,其操作、使用和技术保障由试验部门派专人负责,确保雷达的技术状,态正常,4.6.3 试验期间,未经试验部门同意,不应更动、调整雷达的技术状态,4.6.4 每次试验前和试验结束时,试验部门应按产品规范规定对雷达进行有关技术参数检,测,并记录其参数和工作状态,4.6.5 试验部门应对试验期间雷达所发生的故障原因、故障排除措施及其排除时间进行详,细记录,4.6.6 雷达的元器件及零部件损坏或失效后,经试验部门同意方可进行更换,应对有关技,术参数进行重新测试,4 y试验结果及试验结论,试验结束后,试验方应对试验结果进行认真分析、研究,写出试验报告。根据雷达产品,规范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,并提出改进建议,2,SJ 20667-1998,5详细要求,本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可用其它等效的方法代替,但有争议时,应以本标准规定的方法为,准,方法101,海上和空中目标最大发现距离试验方法,1试验目的,检査雷达对海上和空中目标的最大发现距离,2试验要求,2.1 目标类型为飞机、导弹(拖靶),舰船(拖靶船)等,2.2 试验在雷达试验大纲规定的工作频率上进行。具有捷变频工作能力的雷达,还应在捷,变频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;采用低角跟踪技术的雷达,应按产品规范规定的工作频率进行试,验;多波段雷达,应分别对每个波段进行试验,2.3 应及时对每次试验结果进行分析,当试验数据岀现异常值时,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,以纠正,2.4 对海试验时,若提供目标实物有困难,允许使用符合战术技术任务书规定的装有角反,射器的目标艇进行试验和测试,2.5 除另有规定外,试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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